各区县住建局、城管局,黄山高新区住建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6 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22〕
19 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 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2〕14 号)文件要求,对标长三角,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切实增强用户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